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公布后,胡某原總編最快就發文歪解《決定》未提到“公有制為主體”,稱“這種變化無疑是歷史性的。在新的《決定》中,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實現了真正的平等,不再區分誰是主體地位,誰才能發揮主導作用。”茲事體大,多位專家學者隨即發文駁斥了胡某的謬論。指出,三中全會《決定》明明白白地寫著“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并且“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寫入了黨章和憲法的。胡編面對于已不利的輿情,據說也趕緊刪掉了網帖。于是由“不提主體”的說法引起的一陣議論基本上差不多過去了。
誰知,一波剛平,一波又起。7月26日,國務院國資委一位副主任在回答記者問時講,大家都有一個共識,就是無論國企、民企,都是國民經濟的重要主體,功能作用都很突出,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這個“都是主體”的說法,非同小可,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開始在第一時間解讀中央關于國企政策文件的李錦先生顯然注意到這個問題,在他專門談此網文中講,這是一個非同小可的變化,看似簡單,但企業改革以來的一系列輿論分歧都是與此有關的。“可以這樣理解,說是都是主體,也就意味著不要單獨強調主體了。”“我覺得這個問題是要講清楚,因為高考時,常常有這道題目,全國數億學子,都要復習并且回答這個問題的。不能弄亂了。如果以后不講“公有制為主體”,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就要改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原則問題,不能不討論。”這的確是個重大原則問題,不僅是學子考試如何答題,是關系到國家改變性質的大問題。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不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就動搖了,這是很明白的道理。
誠然,那位國資委副主任講的是“國民經濟”的重要主體,但是,為什么就不能規范的講是“市場主體”呢?因為相比較個體工商戶、外資企業以及農民的專業合作社這些市場主體,國企、民企這些市場主體顯得更重要一些是乎也說得過去。如果他講的是“無論國企、民企都是重要的市場主體”,那么這樣說法也沒有問題。聯想到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出臺時,針對其中“各種所有制主體”的說法以及某從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的大人物關于“要給民營經濟一個明確的定位。它不僅僅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補充,實際上也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主體,要發揮主體作用。”的歪解引發的爭論,不禁令人要問,這些人為什么對民營經濟、民企“明確的定位”那么上心呢?在我國,對于民營經濟,早已由“必要的有益的補充”提高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定位有什么不明確呢?另外,近年來,在內外條件發生了變化,經濟增長面臨壓力的情況下,一些人對改革開放至今民營經濟的不斷發展視而不見,借機要什么地位和理論說法,我們一些專家學者甚至重要部門的領導,不是依據事實引導民營企業家,相信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下,國企、民企是可以共同發展的,而是提出些“各種所有制主體”、“國企、民企,都是國民經濟重要主體”所謂新提法,去迎合一些資本家(官方稱新階層人士)的要主體地位的非分之想,這是非常有害的。對于這些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人和事,人民群眾要警惕。
【文/王星智,本文為作者向紅歌會網原創投稿?!?/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