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文藝(包括文化)事業不能過度依賴文字及其衍生工具去承載
――與左翼諸同志探討
一篇小說他當然用文字去表現的,一篇報告文學當然是用文字去表現的,一部歌劇他是用喉嚨、樂器、動作和表情去表現的,但是他得有個腳本,該腳本當然也得用文字,因此歌劇可以稱為用“文字的衍生工具”去表現,電影應該也屬其類;而音樂、舞蹈、繪畫等則不能歸屬其類。
直接用文字工具去表達的可一一列數,可是用“文字的衍生工具”去表達的作品類型究竟包含哪些?肯定多得去,我估計很少有人去研究過;事實上究竟哪些是?哪些不是?實在是界定困難,比如一首歌曲,他得有曲和詞,你把他看作“文字的衍生工具”所作嗎?可在一般人心目中,歌曲的表現力截然不同于文字工具所表現,歌曲的署名上往往也是曲作者排前詞作者排后(我以前好像看到一篇專利局小青年寫的文章討論歌曲的署名權問題,應該曲作者在前呢還是詞作者在前,非常有趣,那時不懂,不記得說些啥了);象歌曲之類兩難界分的多得去了,事實上“詩歌”誰是誰還會演變呢,在中國上古是專門用來吟唱的,可是今天完全屬于文字工具的產品了。好在今天咱不討論這個,有點專業味,事實上我也把意思說清楚了。
進入中國文化發覺一個頗為有趣現象:上古中國對“律”非常重視,那時的文字可能還未誕生或者剛剛啟蒙。這里的“律”是個專門范疇,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比如有聲、音、樂等等好多,當然還有各種“器”(樂器、禮器),上古時代對聲、音、樂、律的看重程度顯然遠遠高于后世,“律”本來就是陰陽調和和五行運行的一個專門范疇,《尚書》等上古史書明確記載,黃帝、堯、舜時期有專門的律官或樂官,比如《呂氏春秋·古樂篇》中有這樣一段話:
――【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吹曰含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聽鳳凰之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以比黃鐘之宮,適合。黃鐘之宮皆可生之。故曰:黃鐘之宮,律呂之本。黃帝又令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
正史二十四史對“律”這個范疇是專門獨立設置記錄的,這種重視程度直到春秋戰國時代仍可窺見一斑,孔子本人被稱“音樂家”并非浪得虛名,他可以因為一首好聽的歌而“三月不知肉味”,中國文明一向稱“禮樂文明”――何以一個文明竟與“樂”關聯并命名。
我們后世無法弄明白的,事實上到了后世,他的重視程度似乎在降低,在遞降――我們可以讀歷史讀出來的么,以至我們后世對聲、音、樂、律等范疇的理解,已幾乎把他歸到唱歌跳舞大類中去了,比如有個詞就叫“娛樂”嘛,他當然不是上古至孔丘時代的那個,雖然名詞術語還是同一個。
顯然,這是文明和文化演化的內稟原因造成的,聲、音、樂、律是民族意志的重要載體,極其重要的載體,他在國家生活中重要性的遞降,很可以看作民族意志的消退消減,是一種標志性的東西;與“禮·樂”文明相關聯的那個“樂”最后被歸類到“唱歌跳舞”大類,顯然已分屬兩個不同的認知主體――他們血緣基因生命體還是同一個,但在文化上已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民族(這個說法有點冒犯,沒惡意,請諒解)。
民族意志的消退消減同時還伴生一些現象,比如智力的退化。比如我們還注意到一個現象,上古到春秋時期華夏人非常重視“邏輯”以及“形而上”純思辨的東西,沒有“形而上”純思辨就不可能產生“道”這個概念,這個大家都懂。同時人們注意到,到了春秋時期中國人獨立發展出了“形式邏輯”叫做“墨辯”,他在當時的智力程度與古希臘和古印度在同一個水平,是當時世界三大邏輯體系之一,古希臘曰“邏輯”,古印度曰“因明”?,F代“形式邏輯”中的重要概念和術語在“墨辯”都已出現和對應,比如“概念”(名)、“判斷”(辭、言、盡、或、假、必、且)、“推理”(故、理、類、辟、援、推、或、假、效、侔)等,通過“辯”這個術語的一級統籌基本形成一個架構和體系,基本與現代形式邏輯形成完整對應,是當時三大邏輯體系中最具形式化的完備體系。
同樣離奇的事情是,與聲、音、樂、律的消退一樣,春秋時代達到頂峰后“墨辯”也逐漸消退消亡,作為一種死亡的遺骸存留在《墨子》一書中,直到近代恢復,這就是史稱的“墨辯的沉淪”。“道”也只是個死名詞被保存在語言和文本中,其真正意義實已難考。
以上諸種,反映出華人民族意志的消退和種族智力的退化,原因當然非常多也很復雜,非三言兩語可說,對音律的消亡,我的一個解釋是“功能遮蔽”說,經常在網絡空間與朋友們探討。
一個先天瞎子,他的聽力及辨音辨聲能力往往高于平常人,一個先天聾子,他的視覺和察言觀色能力往往高于平常人;這種事情多得去,科學上就有個普遍法則和信條:一組關聯功能,其中某種功能的進化和發展,很可能抑制其他相關功能的生長發育,這是從人的進化過程得出的:人從猿類進化而來,他的智力飛速發展而肌肉能力逐漸退化――這就是我說的“功能遮蔽”說。
古代中國漢字功能非常發達和強大,竟導致非漢語民族也能使用他與漢語或其他非漢語民族相互交流,這是其他文字系統見不到的;過于發達的漢字系統很可能壓抑了其他交流表達工具和功能,比如所說“聲、音、樂、律的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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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經常表達的觀點。
近來與左翼諸同志討論,對一個現象感到擔憂,現在的文藝界越來越偏離“延安文藝座談會”指明的方向,這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事實上越來越不堪;于是想起以上話題,恰昨天發表了《“和統”不能沒有武備,“武統”不能沒有文攻,二選一承諾不實際》(請編輯加個鏈接),其中提到民族意志的消退對兩岸統一的消極影響。這兩個話題八竿子打不著,但我想了想還是有點意思,于是擬就文稿。
文藝界越來越偏離“延安文藝座談會”指明的方向,這是看問題的一個維度,也可有其他維度。文藝界(擴展一點包括文化界)過多偏重文字及其衍生工具來表達,這很可能造成“功能遮蔽”,這是堪憂的,這在中國久有傳統,前面已有闡述,這個傳統反過來又遮蔽了人們的認識,人們看不到他對文化傳承發展的消極不利面。
時人怪疑漢族人為何沒有自己的民族史詩,而圍繞漢民族四周的少數民族都有他們本民族的民族史詩,蒙古、維吾爾。哈薩克、藏族、吉爾吉斯等他們都有的;我說別研究了,把經費給我吧,都是漢字惹的“禍”,事實上一部《封神榜》小說,沒有漢字的話,用說唱形式六天六夜也唱不完。
民族意志和民族精神需要通過多種工具和形式去表達,文字及衍生工具、詩詞歌賦、電影、話劇、舞臺影視、短視頻、音樂、舞蹈、繪畫、建筑等萬般諸種缺一不可,古代我們看不清這一點,今天或許可能看到,今天我們也有條件做到。
引領文藝界,重回“延安文藝座談會”指明的方向,這是我們左翼當仁不讓的義務,多一層思考更是我們的理性召喚。
【文/道一人,本文為作者向紅歌會網原創投稿。】